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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相关工作人员是如何要求的?

来源: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作者: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人气:392 发布时间:2021-01-02
摘要:对经营者相关工作人员是如何要求的? 


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对经营者相关工作人员是如何要求的?

 

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培训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下列疾病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一)痢疾;

(二)伤寒;

(三)活动性肺结核;

(四)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

(五)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

(六)其他有碍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的疾病。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内容。

 

(2018年12月13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2019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责任编辑: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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