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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及水质自检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作者: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人气:511 发布时间:2021-01-02
摘要:《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中对经营者及水质自检是如何规定的? 

 

《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中对经营者及水质自检是如何规定的?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自检制度,配备与经营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

经营者应当每周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浊度、PH值、溶解性总固体指标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内容。

 

(2018年12月13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2019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责任编辑: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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