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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对制水设备遭遇突发事件
或者停止使用再次启用时如何处理?
★ 制水设备遭遇突发事件或者停止使用30天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出水水样进行卫生学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经营者应当制定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供水安全隐患。
★ 发生或者疑似发生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经营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或者隐瞒、毁灭有关证据。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