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 维权 ● 协调 ● 服务

《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处罚情形有哪些?

来源: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作者: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人气:375 发布时间:2021-01-02
摘要:《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处罚情形有哪些? 


《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规定的最高处罚情形有哪些?

 

经营者供应的现制现售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者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内容。

 
(2018年12月13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2019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责任编辑: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67K
频道精选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