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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从事生产、 经营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来源:《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作者: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人气:463 发布时间:2021-01-02
摘要: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从事生产、
经营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制水设备的卫生批准文件;

(三)制水设备的型号、数量以及设置地示意图。


《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容。

(2018年12月13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2019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责任编辑: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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