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 维权 ● 协调 ● 服务

加入党组织共有几个阶段具体要求(四)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人气:270 发布时间:2023-07-12
摘要:加入党组织的程序共有几个阶段具体要求(四)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一共有五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入党;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四阶段:预备···


加入党组织共有几个阶段具体要求(四)


image.png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一共有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image.png

第四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支委会审查。

1、支委会研究审查。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和决议。

2、上报预审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审查合格后,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以及预审请示,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二、上级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在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

1、审查材料。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对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是否经过政治审查,主要问题是否清楚;是否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合格;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各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等。

注意:发展对象将在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该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资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

2、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基层党委根据需要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3、召开党委会预审。基层党委原则上要召开党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做好会议记录。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谈话人及有关党组织要严肃、认真地填写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四、支部大会讨论。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支委会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和决议。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情况。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情况。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情况;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4)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与会人员票决。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支部大会根据投票结果作出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3、上报上级党委。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短期集中培训、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五、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派人谈话。基层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副书记、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党支部一般不派人参加。

2、整理谈话记录。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进行记录并整理,形成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向党委汇报情况。

六、上级党委审批。

1、审查材料。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对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2、召开党委会审批。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和表决,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审批时间: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审议内容: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3、作出批复。党委将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4、党员大会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做好思想工作。

七、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应当及时将对预备党员的审批情况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说明:未设立党小组的,不涉及党小组环节事项。不设支委会的,上列事项中组织委员工作由支部书记承担,相关内容与环节事项由支部大会负责。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67K
频道精选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