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 维权 ● 协调 ● 服务
适用于家用及类似场合使用,以饮用水处理为核心的饮用水水处理装置或系统,以及可对生活饮用水进行处理的燃气或电热水器。
认证单元划分
饮用水处理装置:
水处理工艺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额定总净水量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额定净水流量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燃气热水器:
燃烧方式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生活热水交换方式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标称产热水率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电热水器:
产品的控制方式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产品的结构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额定容量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额定输入功率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安装、使用方式不同不能划分为一个单元。
一般申请资料
——CX05B04《自愿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委托人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CX05B05《自愿性产品认证协议书》一式二份(初次认证时);
——符合性声明;
——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证明(CCC 证书或安全检测报告);
——ODM/OEM协议;
——其他文件。
生产厂概述及技术文件
——生产厂一般情况(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能力及生产历史);
——生产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
——组织机构图(含质量控制、产品设计、生产、检验、采购);
——质量文件清单;
——产品有关信息:足以识别所有认证产品主要特性的照片或图片及必要的文字描述;
——影响性能指标的关键零部件清单:应说明其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具体详见 认证技术规范对应产品附件;
——产品测试时需要的技术文件详见《GK49 特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对应产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