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2021年度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提高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卫生管理水平,落实信用监管措施,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供水安全,市卫生监督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以下简称放心供水点)创建工作。我协会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创建范围、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同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11月1日-11月15日)。
(二)量化评分(11月16日-12月10日)。各有关会员单位应客观公正的根据《徐州市创建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现场审核表》,对各参与创建的放心供水点自行量化评分,以评分结果择优填制附件2《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明细表》,报至协会。
放心供水点现场审核表(附件1)、明细表(附件2),应标明供水点制水设备安装地址所在的县、区、镇(街道)小区等具体位置。
自评结果报协会的同时,应实事求是地将所在单位有效底数详细统计表、《徐州市创建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现场审核表》《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明细表》一并报至协会(发至2923400651@q.com邮箱)。
(三)验收(12月11日-12月15日)。协会将抽调业务骨干与专人,根据各单位自评结果,联合辖区卫监部门人员,逐一对各单位申报的放心供水点进行现场验收。
(四)评审(12月17日-12月20日)。协会将根据现场验收结果结合各单位提供的有效底数进行评审、按比例分配名额,并将评审结果报市卫生监督所审核。
(五)结果公示(2022年年初)。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协会推荐的放心供水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创建结果进行通报,发放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的标识并向社会公示。
三、特别说明:放心供水点现场审核表(试行)中标有“*”号的是关键项,不符合关键项要求的供水点不予申报。
1、制水设备经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证明在制水设备上公示。
2、未在距离露天垃圾、排污沟渠、集水坑、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10米范围内设置的制水设备。
3、使用城乡公共供水作为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制水水源;使用地下水作为制水水源的应当进行卫生学检测。
4、安装有尾水回收装置的不得影响供水安全。
5、2019-2020年度该制水设备未经行政处罚。
附件:1、徐州市创建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现场审核
表(试行)
2、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放心供水点明细表
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