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 维权 ● 协调 ● 服务

关于实行“会长轮值制”的决定

来源:徐净协 作者:徐净协 人气:1659 发布时间:2022-02-20
摘要:关于实行“会长轮值制”的决定 为促进协会事业发展,提高协会工作质效,发挥副会长才智与作用,更好地服务会员,经二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实行“会长轮值制”。一、轮值会长的工作职责1、副会长在轮值期间,在···
关于实行“会长轮值制”的决定
 

      为促进协会事业发展,提高协会工作质效,发挥副会长才智与作用,更好地服务会员,经二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实行“会长轮值制”。
一、轮值会长的工作职责
1、副会长在轮值期间,在遵守协会章程的前提下创造性开展工作,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决定决议,履行会长职务,行使会长职权,解决和处理会员诉求与关切问题,领导秘书处与专委会开展工作;重大事务需向协会法定代表人通报。
2、轮值期间未完成的工作与事项向下一任轮值会长交接。
二、轮值时间
卢刚(协会副会长,老板电器徐州分公司在会代表人),负责届期内每年度1-4月间轮值工作。
孟宪龙(协会副会长,徐州亚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会代表人),负责届期内每年度5-8月间轮值工作。
李荣(协会副会长,江苏骏赫净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会代表人),负责届期内每年度9-12月间轮值工作。
三、其它
本决定,原则上不做变动,如确需变动,需经理事会决定予以适当调整。


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2022年2月16日


1-220220110210U9[1].jpg

1-22022011033H13[1].jpg

1-22022011045G35[1].jpg


1-22022011062NB[1].jpg


1-220220110I5618[1].jpg


责任编辑:徐净协
67K
频道精选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