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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人气:848 发布时间:2020-09-11
摘要:本标准所指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介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等。 一、党的组织设置 1. 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


徐州市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本标准所指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介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等。
一、党的组织设置
1. 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2. 组建方式: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组建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通过行业、区域统筹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不超过5个;建立“地缘、业缘、志缘、趣缘”等功能性党组织;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
3. 隶属关系:党组织成立或撤销,由上级党组织决定。行业专业性较强和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结构隶属于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隶属于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无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隶属于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
4. 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进行1次集中摸底排查,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二、班子队伍建设
5. 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6. 班子任期:社会组织党支部、总支任期3年,党委任期5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7. 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或进行社会招聘。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注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行业代表、表彰对象人选等。建立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人才库,从内部优秀党员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措施具体。落实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8. 党建指导员:社会组织党组织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为指导员提供工作场所和设施,参与指导员的民主测评和年底考核工作。
9. 自身建设: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新任党组织书记接受任职培训。
三、党员教育管理
10. 发展党员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力度,社会组织年度党员发展实行计划单列,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在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一般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以上。
11. 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社会组织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徐州党建网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彭城先锋”微信公众号党员订阅率不低于5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
12. 党员日常管理:党员流入、流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党建工作信息平台,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认真落实党员记实管理、流动党员“双向共管”制度。党员档案健全规范;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13. 党费缴纳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四、党内组织生活
14.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社会组织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记录规范。
15. 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稳妥有序。
16. 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7. 民主生活会:社会组织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18. 双重组织生活:社会组织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9. 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积极参加所在辖区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统一活动日活动。
20. 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活动。
五、作用发挥途径
21. 强化政治属性。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党员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广泛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充分展示社会组织党员形象。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效果明显。
22. 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示范、诚信建设、公信力行动,建立自律诚信机制,制定诚信行为准则,加强职工群众诚信教育。深入了解、密切关注职工群众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创新教育方式、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定向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党组织服务人才制度,为人才成长和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23. 服务社会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人才、技术、信息、资源等优势,深化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共建等活动,经常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完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层次、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持续供给公共服务的能力,积极参与民主协商、利益调解、社会治理,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六、工作运行机制
24. 同步管理机制: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信息;年报时,同步报告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建立党建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25. 民主议事机制: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社会组织管理层会议,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6. 区域共建机制:主动与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区域化党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多元化融合式集约化开展。
27. 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项目化管理。推行双述双评制度,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
七、阵地建设管理
28. 建设布局:单独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有党员固定活动场所;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不低于100平方米设立党员活动室;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党群服务中心。
29. 标识制度:党员活动室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图书、有制度“六有”标准。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
30. 管理维护: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八、基本经费保障
31. 税前列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按照有关规定以不超过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标准据实在税前扣除,扣除经费专项用于党建工作。
32. 党费支持:社会组织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
来源: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徐州市委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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