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如何进行“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为载体,彰显共产党员先进性,使社会组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互融、共进,达到社会组织高质量健康发展、重实践、建新功目的。
二、建设内容
1、“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建设。
以工作岗位为单元,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经营、社会组织发展与建设中作示范,冲锋在前、当先锋、争先行、创佳绩,成为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建新功的主力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践行者。由各党支部采取“指数”考评、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评定选拔,实行亮牌上岗,制作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标牌,放于工位上,将党员的先进性具体化、岗位化,将岗位职责摆出来,岗位承诺亮出来。
2、“党员责任区”建设。由党支部结合社会组织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和党员分布情况,划分党员责任区。责任区内将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日常管理责任指定到具体党员,定期进行追踪督导,形成一名或多名党员为主体,以一定区域或团队成员为范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区。
三、建设标准
1、积极进取,政治素质过硬;
2、以身作则,工作作风优良;
3、爱岗敬业,岗位业绩突出;
4、乐于奉献,宗旨意识坚定。
四、建设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积极营造氛围;
3、务求取得实效;
4、坚持常态考评。
五、建设步骤
1、创建阶段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并按照创建标准与评分细则,对全体党员严格考核,认真把关,择优选择影响面大、基础性强、代表作用突出的岗位或区域作为重点创建岗位,逐步提高“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覆盖率;全体共产党员要亮出“身份”,佩戴党员徽章,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评定亮牌”阶段
根据党支部考核评定结果和党外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命名授牌、亮牌上岗。
3、督导复评阶段
强化党员履职尽责做表率意识。“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采取常态化滚动评定制,党支部除每年复评一次外,还需加强日常追踪督导;“党员责任区”实行定期追踪督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