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及使用秩序,健全财务内控机制,保障协会资产安全、合法、合规运行,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全部财务工作,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相关财经政策法规。
第三条 协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本协会不接受任何境外组织、境外个人捐赠及资助。协会年度收支情况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开,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第四条 经费支出范围与管理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
1、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协会事业的发展。
2、党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
3、召开会员大会、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交流、培训学习与教育等。
4、购置必须的办公用品、设备和发展性项目。
5、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与服务会员。
6、开展对外宣传、会员文体活动。
7、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8、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9、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福利待遇。
10、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1、协会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各项支出从严管控,年度收支决算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开,接受监督。
2、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标准执行,出差结束后及时整理票据,规范办理报销手续。
3、公务出差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会原则,严格遵守差旅标准,不得乘坐飞机或高铁商务座、客轮一等舱,不得入住高档豪华酒店,严禁借公务出差变相旅游、违规消费。
4、所有报销票据、工资发放单据、差旅报销单、采购单据等凭证,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确认,清晰注明事由、用途、数量、金额,经会计审核无误后,依次报请秘书长、会长审批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入账。
第五条 协会聘用具备合法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制度,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做到账款分离、岗位制衡。会计人员发生调动、离职、轮岗的,必须全面办理财务账目、凭证资料、工作台账书面交接手续,安排专人全程监交,交接完备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 协会严格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稽核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条 协会所有收入、支出、资产使用情况定期公布,主动接受全体会员、监事会、党组织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党组织、监事会有权对协会财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及全部财务工作开展核查、审计与监督。
第八条 协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等全部资产,严格执行国家财经资产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税务部门、会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监督、检查与核查。
第九条 凡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公益项目扶持的资金及资产,按规定接受专项审计,并按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等报送相关审计结果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 协会所有资产、资金归协会所有,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私分、挪用、截留协会资金与资产。
第十一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社保标准,参照国家及属地企事业单位相关合规政策、行业标准执行,由理事会审议确定。
第十二条 协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工作要求,每年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出具正式年度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 协会发生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重大人事调整等情形时,必须开展专项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按规定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及会计职业道德,坚持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恪尽职守、规范履职。
2、严格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记账、算账、对账、报账工作,确保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晰、按期结账、按期报送报表,保证账证、账账、账实一致。
3、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完善。
4、严禁编制、提供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各类财务资料。
5、严禁伪造、变造、谎报、隐匿、销毁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财务档案资料。
6、严禁财务工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泄露协会财务涉密信息,严禁贪污、挪用、侵占协会资金资产。
7、发现账簿记录、款项、实物资产存在不符、异常问题时,须第一时间向秘书长、会长提交书面报告,查明原因、依规处理,不得擅自调账、私自处置。
8、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稽核机制,落实日常内部自查、自纠、内控管理工作。
9、严格岗位分离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登记等会计岗位工作。
10、妥善保管、规范整理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电子账务资料及会计档案,负责财务电算化系统日常维护、安全管理与档案归档保管工作。
11、负责编制协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财务工作计划,按程序报请会长办公会审议、理事会审定,配合秘书处落实执行。
12、按月、按季编制财务收支报表,月度、季度报表报送秘书长、会长审阅;半年、年度财务报表报送会长及理事会审议备案。
13、负责协会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应付款项、往来账务及日常报销审核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拖欠款项,保障协会资金安全、完整、可控。
14、配合秘书处做好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登记、领用、维修、盘点、报废、处置等全流程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规范资产核算。
15、负责协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及定期清查盘点工作,资产变动及盘点结果由党组织、秘书处共同参与确认备案。
16、自觉接受理事会、监事会、会员大会、党组织及上级监管部门的咨询、检查、审计与监督。
17、完成理事会、会长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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